学习教育

你的“谣言”可能在违法边缘!

作者: 管理员
时间:2020-04-30

前言:

四月是以“愚人节”作为开始,“愚人节”是从19世纪开始在西方兴起流行的民间节日,并未被任何国家认定为法定节日。在这一天,人们以各种方式互相欺骗和捉弄。玩笑的性质极少包含实质恶意,但个别玩笑由于开得过大而引起人们的恐慌,从而产生较大规模反响并且衍生成为(传媒)谣言都市传说,所以一般会避免开一些有关灾难之事的玩笑。

“谎言”是愚人节的基础,在一定程度上来说“谎言”也是“虚假信息”的一种。在法律中,我们所认定的“虚假信息”一定是一种根本性失实。是一种整体性的判断,所有的证据加在一起,是否导致表意指向完全失实。如果只是部分性失实,意思指向并不离谱,就不能认定为“虚假信息”。

案情经过:

在“愚人节”当天,曾有这样一则消息:王某在朋友圈里发消息称“XXX药房,大发国难财,普通口罩卖100元一个!是中国人就转起来,不能让这种奸商吸血!”并配图一张。

事后经相关部门介入调查,XXX药房是按照市场规定价格出售的,并不像王某说的那样“普通口罩卖100元一个”。

经了解,王某只是想在“愚人节”当天求个关注,和大家开个玩笑。

小编说法:

以上案例中,王某发完这条朋友圈后,经相关部门介入查证,XXX药房在疫情期间都是按照市场规定价格出售的口罩,并不像王某所称“普通口罩卖100元一个”,而且王某的朋友圈配图是经过涂改伪造后发布的,那么这条朋友圈就是“虚假信息”。王某要承担因其伪造信息而为XXX药房所带来的经济损失和法律后果。

“虚假信息”在我国法律中有可能涉及到行政责任,也有可能涉及刑事责任。

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25条规定:“散布谣言,谎报险情、疫情、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,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轻的,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

如果情节特别严重,就可能涉及到刑事犯罪。我国刑法第291条规定:“投放虚假的爆炸性、毒害性、放射性、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,或者编造爆炸威胁、生化威胁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,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,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;造成严重后果的,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。 编造虚假的险情、疫情、灾情、警情,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,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,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,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;造成严重后果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。”这一法条规定了两种罪:“编造虚假的恐怖信息罪”和“编造虚假信息罪”。法律中所说的“恐怖信息”是指“恐怖犯罪分子实施的恐怖袭击”,例如“生化威胁”、“放射威胁”、“爆炸威胁”等,编造虚假的恐怖信息,特指的是这些范围,而不是那些让人觉得“恐怖”的信息。

小编提示:

在日常生过和工作中,当我们所发布的信息已知会被大量人接收时,那么就要确定发布信息的准确性和属实性。即使在“愚人节”当天,也不能自认为在“愚人节”的袒护下可以为所欲为,因为当你所发布的信息被大部分人认为属实时,那么你就要承担你所发布信息而带来的相应后果。

【注释:以上内容仅供大家学习参考,不能作为法律纠纷佐证使用。】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撰稿:杨洋(中机检测)